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

賑災:我們該怎樣捐贈?

賑災:我們該怎樣捐贈?


葛紅兵


汶川大災,這次媒體報導非常及時,大家都知道了情況,看到那些受災地區的慘烈景象,看到了受傷民眾的情況,電視起了很大的作用。大家自發捐贈,全國上下關於捐贈的報導也非常多。以前都說,我們中國人對捐贈不積極,這次的事實說明了問題,那些都是不實的。我是積極支持捐贈的,這是好事情。我和幾個朋友已經連續幾年用捐贈的方法支持教育。但是,我覺得,我們捐了,捐款的積極性高了,不一定就說明我們真的善於捐贈,怎麼才叫善於捐贈呢?這個問題現在變得越來越重要了。

尤其是政府給政策:個人和企業捐贈善款,可以抵稅。這個政策我是雙手擁護的——不僅僅這次要這樣做,我們還盼望政府把這個政策常態化,變成一項法律。本來政府收稅就是為了把稅用在弱勢者的身上,做對公眾有用的事兒,企業和個人自覺自願地做了,政府就應該鼓勵,至少是允許。用稅抵扣是政府這個態度的體現。但是,也正是這個態度,要求大家對捐贈要更加認真,在積極捐贈的基礎上,還要善於捐贈。

有媒體和線民質疑王石領導的萬科只捐贈200萬元,太吝嗇,看到這種質疑,我想來說幾句話。我們對王石的質疑有一些不公平。首先王石帶領的是上市公司,他捐贈的並不是自己的錢,而是股東的錢,那些大慷慨的公司,不一定就真是“善”公司,一家對股東、股民從來就沒有真心回報過的公司,它的捐贈裏面恐怕有不少偽善的成份,連自己的投資者都沒有善待過,大家能期待它真的善待災民?恐怕裏面沽名釣譽的成份不少。他們慷的不過是股東的慨,畢竟不是自己的錢。


那麼怎樣才叫善於捐贈呢?


首先,捐贈要喜樂。喜樂的捐贈,來自內心,這樣的捐贈才是美的捐贈,好的捐贈。什麼叫做喜樂的捐贈呢?自願的捐贈,自覺的捐贈,而且為捐贈感到快樂,這樣的捐贈就叫做喜樂的捐贈了。要做到這樣的捐贈,捐贈就不應該是在脅迫下進行的,所以,最近看到網上有一位作家公開說“捐贈”是某某某應該的底線,仿佛別人不捐贈就沒有了做人、做企業的資格,這種脅迫,是萬萬要不得的。網上還有人指名道姓,質問姚明,問姚明是否捐贈了,如此“道德脅迫”能否暫停?用捐贈的道德高標來要求別人,並不能說明你是個高道德的人,用你的捐贈,無言地感召別人才是最好的。

其次,捐贈不要攀比,要量入為出。王石的態度很務實,捐200萬的萬科是捐贈,捐2000萬的益海嘉裏也是捐贈,兩者是一樣高尚的,捐贈本身是高尚的事情,並不因為你捐多捐少,你的高尚就打起了折扣,那種用捐贈的多少來看高尚的程度的做法,千萬要不得。

不能因為捐贈多少,就把人的善分層大小高低,高看“大善”,歧視甚至咒駡“小善”,把“小善”看做有罪,這樣就把捐贈變成了一種變相的等級行為、攀比行為、強迫行為。一個窮人她捐出了自己的一頓飯給饑餓者,她的善和一個富人捐贈一座糧倉給一地災民,他們的善是沒有等級區別的。今天聽到一乞丐100元零鈔捐贈的報導,我覺得非常感動,他和王石代表萬科的善舉是一樣的。

再次,不要動員沒有收入的人群捐贈。小學、中學組織捐贈作為“善”教育,我們沒有反對的理由,但是,中小學生是沒有收入的人群,他們捐贈實際上是變相地轉嫁為他們的父母、親人捐贈,中小學生或者無收入人群先愛心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,但是,不一定是捐贈,捐贈不是唯一的表達善心的方式。

捐贈者不應該追求回報,也不應該追求受贈者的直接感激。某地一捐資助學者,因為沒有得到受贈者的感激而收回捐贈的報導。這個報導讓我痛心,捐助的目的是為了捐助者,他得到了幫助,戰勝了困難,你的捐助目的就達到了,如果他從你的善舉中學會了善,將來也用善來回報社會,把從你這裏得到的善回報給別的更需要的人,這就更好。

但是,捐贈者不須要直接追求受贈者的感激。我在讀研究生畢業的時候,對我的碩士導師非常感覺,因為是他把我從一所縣城領回高校繼續求學,求學過程中他給我幫助很大,但他對我說的話,我至今記在心裏:“我們學術界就是這樣,老師對你的好,不要記老師的身上,要把他轉成將來你對學生的好,一代代傳下去。”這個話,對我一生有很大影響。捐贈者不應該高高在上,感覺高人一等,等著受贈者來臣服,來五體投地地感激,這就不是真正的善了。

真正的善是無功利的,不計較的。我的意思不是說:捐贈應該不留名,其實有時候捐贈留名是對捐贈的負責,是對捐贈結果或者捐贈款項的使用有監督作用的,我的意思僅僅是:捐贈不要顯擺。捐贈而顯擺,對受贈者不公平,對自己的捐贈也不公平——本身並未想到將來要從捐贈中獲利,顯擺起來倒像是炫耀了,無論是炫耀財富,還是炫耀道德,對捐贈本身的“價值”都有貶無益。所以,我不反對媒體報導善舉,但是報導不應該過分強調捐贈的數額的大小,媒體或者團體也儘量不要儀式性捐贈。

上天有好生之德,為我們準備了光和鹽,讓我們行善,行那好生之德,我們感到的應該是更加的謙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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